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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白天修路产生巨大噪音算是噪音污染吗,该怎么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七条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白天修路属于施工噪声无疑,那么是否超过标准?

  • 相应的标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0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类   70分贝  55分贝

  3、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4 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是否超过标准,请题主自行操作。

  • 举报部门: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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