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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人次被罚!昆明警方严打整治噪声扰民违法行为露天唱K、跳广场舞……城市居民区的噪声给周围群众造成严重干扰。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自去年12月1日专项治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昆明五华公安接报噪声扰民警情同比下降35.51%,行政警告处罚48人,罚款22人,责令整改60起。如果在下一轮检查巡逻中这种情况仍然存在,公安机关将对行为人进行警告处罚,责令整改;警告后不改正的,行为人将面临200-500元的处罚。 (一)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注:昼间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指22:00至次日晨6:00之间的时段。)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罚款处罚后,继续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据环保部、科技部、公安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强化综合治理措施,形成执法管理合力。 相关案例 案例一 商铺播放音乐太大 店主被罚200元 2020年12月18日19时许,红云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五华区红锦路红云B区公交车站旁某商铺有噪声扰民现象。经检测该商铺噪声达到88分贝,随后民警对该商铺负责人做出了警告的当场处罚并责令其当场对噪声情况进行改正。 2020年12月19日14时许,红云派出所再次接到群众报警称该商铺有噪声扰民现象,经检测该商铺内噪声达87分贝,民警对该商铺负责人依法做出了罚款200元的当场处罚,并责令其当场对噪声情况进行改正。 案例二 酒吧噪声扰民,警方现场开出“罚单” 2020年12月19日23时20分,月牙塘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五华区龙康路某酒吧有噪声扰民现象。经民警检测该酒吧噪声达到53分贝,随后民警对该酒吧负责人做出了警告的当场处罚,并责令其当场对噪声情况进行改正。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马雯 昆明市公安局供图 上一篇热电厂集控室噪声治理措施下一篇国家噪声规范 |